股骨颈骨折,虽然并不是都需手术治疗,但也不是都能通过保守治疗得到康复。关键是手术治疗和保守治疗都需要得到正确的康复指导,这样才能让患者真正得到关节活动功能及行走能力的全面康复。
股骨颈骨折是老年人的常见损伤,按损伤程度可分为4种类型,I型为不完全骨折、Ⅱ型为完全骨折但无移位、Ⅲ型为骨折有部分移位、Ⅳ型为骨折完全移位、其中Ⅲ型、Ⅳ型因骨折断端移位较多,骨折损伤较大必须手术治疗,I型、Ⅱ型因为骨折断端无移位或移位程度较轻,骨折损伤程度较小可以选择保守治疗。
而康复治疗是每个想要恢复行走功能的股骨颈骨折病人必须经过的阶段。
保守治疗的患者早期应卧床,部分患者需要持续皮牵引或胫骨结节处骨牵引,早期进行股四头肌舒缩运动,踝关节和足趾屈伸运动。局部选择磁疗法等物理因子进行治疗以改善循环,促进骨痂生长。逐步从卧位过渡到半坐卧位,不需牵引者6周后可坐轮椅行动,3个月后可扶腋杖下地行走。一般在六个月可脱离腋杖行走。
对于手术治疗的患者术后应鼓励其早期进行股四头肌舒缩活动和踝、足活动,2个月后,可扶腋杖下地行走,5个月后可脱离腋杖行走。
而对于一些股骨颈骨折长期不愈合的患者,陈建平建议,应该进行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术后再进行相应的康复治疗。 |